根据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》,现将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,并就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面试入围人员名单
资格审查对象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,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以1:5的比例确定,具体名单详见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》(附件1)。经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主动弃权的,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,不再另行公布递补名单。
二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
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(身份证、准考证、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、工作证等)原件,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(加盖公章)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、报名登记表等材料。
三、资格审查其他事项
1、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按时到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人事处(长沙市韶山北路12号湘汇大厦810室)提交所需材料原件。
2、资格审查时间为11月14日(上午10:00-下午5:00),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的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3、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,取消其面试资格。
4、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,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。
5、对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,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,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。